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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机关日常业务指南清单
医政医管科业务办事指引清单

科  室:医政医管科

负责人:乔俊梅

电  话:23861523、23861531、23861562

位  置:市卫健委办公楼208、210、212


业务事项一

事项名称:医疗纠纷处置

事项内容:对在市直及驻汴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行政调解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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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资料:患方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调解员应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注: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开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联系电话:0371-23861091

联系人:胡珂瑞

 

业务事项二

事项名称:医师定期考核

事项内容: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

办理流程:参加考核的医师向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填报《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由机构审核后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及信息核对。结合年终考核情况,对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后,报送考核机构,完成业务水平测试工作。

需要提交材料:《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资格证、执业证

联系电话:23861531

联系人:谢飞

 

业务事项三

事项内容:癌痛病人申请办理麻醉卡

办理流程:携带相关材料到进行诊断治疗的医疗机构医政科办理。

需要提交材料:个人病例、身份证及代办人员的身份证

联系电话:23861531

联系人:谢飞

 

业务事项四

事项名称: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

事项内容:开封市(不含兰考县)西医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

办理流程:各县区卫健委及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初审后,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市卫健委医政科审核。

需要提交材料:学分明细表、《开封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

联系电话:23861531

联系人:谢飞

 

业务事项五

事项名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老办法)结业考核

事项内容:参加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住院医师;其他全日制专科毕业、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培训基地完成3年以上培训的人员考核合格后,发放住培合格证书。

办理流程: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初审,市卫健委复审,省卫健委核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住培合格证书。

需要提交材料:基地轮转计划、轮转手册、考核手册、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和过程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记录等。

联系电话:23861531

联系人:谢飞

 

业务事项六

事项名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事项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报名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办理流程:根据各县区报名需求,市卫健委分配各县区名额,学员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到商丘医专理论培训2个月,理论考核合格后在市中心医院进行10个月临床实践培训。培训结束,参加省卫健委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需要提交材料:医师资格证、执业证

联系电话:23861531

联系人:谢飞

 

业务事项七

事项名称:献血者用血偿还

事项内容:河南省内献血者本人及家庭成员用血后血费报销

办理流程:1.献血者携带相关需要提交的用血报销资料到市中心血站献血者之家;2.工作人员核对相关证件并将用血报销相关信息输入系统;3.工作人员在献血证上填写用血记录、签字并领取偿还金;4.四千元以上偿还金由献血者或相关人士携带身份证,凭用血发票或发票复印件和《用血报销登记表》到财务科领取偿还金。

需要提交资料:

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

1.献血证 ;2.身份证;3.医院用血证明(必须写清用血量及血液品种如“去白红悬、病毒灭活血浆”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或费用总清单(必须加盖“医疗单位公章”);4.含有输血费的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收据联。若只能提供票据收据联复印件,请在上面加盖留存原件的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公司等单位的公章。

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报销血费须知(直系亲属指献血者子女、夫妻及双方父母)

1.献血证 ;2.献血者与用血者双方身份证;3.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双方关系不在一起,由任一方派出所或社区村委出具关系证明。证明中需注明双方身份证号);4.医院用血证明(必须写清用血量及血液品种如“去白红悬、病毒灭活血浆”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或费用总清单(必须加盖“医疗单位公章”);5.有输血费的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收据联。若只能提供票据收据联复印件,请在上面加盖留存原件的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公司等单位的公章。献血时间满一个月后用血,直系亲属用血方能偿还用血费用。

办理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南段市中心血站献血者之家

电话:0371-23872064、0371-23863345

联系人:刘芳